张本钟律师简介

2022-06-2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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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张本钟,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执业18年,福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律师协会优秀专业律师人才,福州中院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个人组),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管理委员会主任,福建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特邀监督员,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福建省法学会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曾获福建省“履行社会责任先进律师”、“2014-2015年度福建省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主要办理公司、金融、建筑房地产、人力资源等业务,擅长解决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主要研究公司法、劳动法并致力于公司治理、并购重组、税收筹划、投融资业务领域。曾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腾冲赢兴旅游地产等项目提供并购重组、投融资、公司治理等专项法律服务,担任福清天生林艺花卉有限公司等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负责人,曾担任中国新闻社福建分社、福建省电信实业有限公司、联通福建分公司,稠州银行、华辰地产、福建建筑科学研究院等二十余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诉讼技巧与非诉讼法律业务实战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谈判能力,在公司、金融、建筑房地产等专业法律服务领域颇有成就,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已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个别典型案刊载于中国《法制日报》、《工人日报》、《法制今报》、《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等书刊。典型案例有:
1、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福州分行与中国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保证金质押纠纷案被评选为福州法院“2015年度金融商事审判十大案例”之一;
2、中铁二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为委托人减少经济
损失达人民币37970334元(不含利息,利息约为人民币687万元);
3、王某宝马X5小轿车在莫拉克台风期间驶离福州市五四北利嘉路涉
水路段,发动机进水后点火造成损失保险索赔纠纷案,该案率先突破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约束力,最终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张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中,首次主张无责受损车辆贬值损失获
得人民法院支持。
5、未成年人叶某抢劫一案,首次在宁德地区法院运用骨龄鉴定查实
了未成年人的真实年龄。
6、永泰县后亭溪流域长坪水电站厂房屋面坍塌事故死者陈某家属工伤保险待遇再审纠纷法律援助一案,死者家属从只能获得4.2万元赔偿金提高到近30万元的赔偿款,取得了十分良好的社会效果,结案后应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提交了办案报告材料《漫漫十年维权路 阳光总在风雨后》,福建日报2015年10月8日第三版以《法律援助送暖 构建和谐社会》专题报道形式对该案等援助案件进行报道,该报道被福建省司法厅及中华全国律协官网转载。
多次担任福建省、福州市两级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授课老师,多次到厦门地铁建设项目部等企经开展建设工程风险防范及高校讲座,先后参与《劳动合同法》(草案)、《工会法》(修定)、《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等立法咨询活动,特别是有关《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意见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高度重视并被公布于中国人大网站。先后发表的篇论有:
1、《劳务派遣问题与劳动者权益维护》一文发表于《工人日报》2006年12月11日第七版;
2、《劳务派遣的法律实践与立法思考》发表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杂志2006年第二期;
3、《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查证与思考》入选于《未成年人维权典型案例精析》一书,于2007年10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
4、《经济适用房申购资格的司法审查之探索》,载《福建省直律师论坛论文汇编》(2008年);
5、《论职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特殊保护》,载《福建省直律师论坛论文汇编》(2009年);
6、《前瞻2010年海峡法学论坛》,载《福建律师》2010年第3期;
7、《论我国股份回购制度新问题与对策》,载《福建省直律师论坛论文汇编》(2011年)。
8、《析我国股份回购法律规则及违法回购》,载《福建省律师实务论坛论文汇编》(2012年)。
9、《论商业银行保证金质押问题与司法裁判标准之争》载《福建省直律师论坛论文汇编》(2014年)。
10、《青年律师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载《福建律师》2015年第六期。
11、《从中国企业走出去审视股东表决权的限缩与扩张》载《福建省律师实务论坛论文汇编》(2017年)。